1998年10月26日,一封盖有血手印、题目为《关于迈陈镇个别领导利用职权强行拆毁民宅、非法征用耕地并炒卖地皮牟取暴利的举报(控告)》信件摆在了记者的案头。在这封署名为迈陈镇谭板村村民委员会(盖公章)并附有26名村民代表签名的举报信中这样控诉道:
1997年10月10日,徐闻县迈陈镇人民政府以镇政府的名义发布了《关于拆迁建设迈陈东区果菜市场通告》,并划定护线区,征用所有权分别属于谭板村、迈陈下村、英斐村、东成队、安南队的土地90多亩,其中耕地80多亩、房屋占地10余亩。同年11月1日,又以镇政府的名义再次发布了《关于拆迁建设迈陈东区果菜市场的通告》,限期各搬迁户必须在11月5日之前自行拆迁完毕,否则从11月6日起,镇政府将进行强制拆迁,所拆材料一律没收。
镇政府的拆迁公告发布后,红线区内的村民普遍认为,镇政府未经批准就非法大面积征用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有的耕地和房屋占地,不但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也没有按规定给予村民合理的补偿,征地条件太苛刻,严重地损害了村集体和村民的切身利益,于是在征地范围内的村民们拒绝拆迁。于是,从11月6日开始,镇政府便命令镇派出所和国土所等部门,利用大型推土机以暴力方式强行摧毁村民住宅,砍伐村民已种植多年的菠萝蜜、芒果、荔枝、龙眼等经济作物,推平耕地上的蕃薯、瓜菜等农作物,并殴打拒绝拆迁的村民们,致使多人受伤、住院。在强行实施武力拆迁的时候,迈陈镇党委书记陈权、镇长鲁光轩、副书记杨豪等人,大喊大叫着威胁村民:“镇政府要征的地谁也不能阻拦,如果谁胆敢捣乱破坏,我们就法办他,让他去坐牢。你们告状我不怕,就是告到中央,最终也要批转给我们来处理……”接着,他们便开始对第一批因拒绝征地的10名村民进行非法抓捕,其中1人被他们抓进了迈陈镇派出所进行非法关押。他们还对反对拆迁的村干部们威胁要开除党籍和公职,对向上级举报的村民进行疯狂的打击报复。
村民陈堪田一向记者谈起当初他因反对镇政府强行拆迁,而招致殴打关押及追捕的情形便不堪回首:
1997年10月至1998年7月间,我因反对镇政府违法征用耕地炒卖,镇派出所在镇党委书记陈权的命令下,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我拘留2次,第一次1个月,第二次9天,拘留放回后又开始追捕我,在追捕期间,我持续3个多月不敢回家。
1997年9月下旬的一天,政府通告我和村里的一些被征户开会,镇领导人在大谈完征地建设的所谓“好处”后,我便问,今年中央国务院不是已经通知禁止征用耕地么?你们有没有征地批文?再说,镇政府到底是以祖公地来征,还是以集体土地来征?如果是以集体土地征,那么就要解决好我们的责任田问题,我们的责任田分田到户后按国家政策是几十年不变的,必须解决好我们的生活安置和征地补偿问题(因镇政府违反国家有关法律,将征地款全部付给祖公地主)。面对我的提问,几位领导都不知道应如何回答。副书记杨豪气急败坏地训斥我说:“你陈堪田是不是有意捣乱破坏,征地建设不能给你讲这说那的。”于是,在大会上我便与书记陈权和副书记杨豪激烈争辩起来。
后来,迈陈镇邮电局向镇政府和私人老板买了我家被他们强征去的土地后,便来到我家拆除围墙,我就对邮电局的人说,我家的土地还没有与政府解决清楚,你们先不能使用这块土地。陈权听后大发雷霆地骂道:“我吊你的老母,你这是专门煽动群众捣乱破坏,我就不相信我一个堂堂的镇委书记对付不了你一个小小的陈堪田……”过了几天,陈权知道镇司法所的蔡林秀和我是亲戚,就派蔡林秀做我的思想工作,并答应额外给我2000块钱的补偿。我想我一个平民百姓,怎么有理也是胳膊拧不过大腿啊,看在我家亲戚的面子,这口气忍了。但村里的其他村民仍然和政府不停地讨说法,矛盾越来越大。而陈权认为,这都是我从中起了所谓恶劣的带头作用,影响最坏。他认为,如果当初没有我对他的“不敬”,后来的群众也不会“翻天”的。
1997年农历11月26日晚上,陈权让派出所的人来我家,不分青红皂白便将我抓走,把我押送到县公安局牢房里,将我拘留了1个月,罚款1700元。春节过后,我们村里的群众自发组织了所有的被征户,将丈量过的土地桩号拔掉,镇领导便派人抓了2个10多岁的学生,每人罚款100元。几天后,派出所来人叫我说是陈权书记找我交换交换意见,但没想到,我刚到政府院子里就被几个民警抓了起来,给我戴上脚镣和手铐,派出所民警杨小壮手里拿着手枪,向我的后背和后脑重重击打,以破坏市场建设的罪名,再次将我押解到县公安局拘留15天。由于我村干部群众的强烈抗议,他们只得提前6天把我释放。释放回来后,陈权叫他的亲妹夫李宏文对我说:“你的责任田问题,可以再给你额外解决3000元,你不要再搞了,以后我和权哥就把你当朋友来看待”。我说我不是搞他,而是他们依仗权势来欺压老百姓。陈权也让我村的干部转告说:“你们回去告诉堪田不要再搞我,我陈权愿意认他作兄弟作朋友,以前的事就不再提了。”
11月3日9:45时,记者来到了迈陈镇政府采访,在“审查”了我们3人的《记者证》并证实了我们的记者身份后,镇委副书记杨豪和另外1名副镇长接受了记者的采访,在就如何征地建果菜市场和怎样强制村民拆迁等问题上,杨副书记这样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我们迈陈是徐闻县西部经济文化和农产品贸易的中心。也是我县西部地区的交通中心,据1997年统计,已拥有人口51000多人,邻近有大王乡、角尾乡、西连镇,另外还有一个糖厂和一个海军部队,这样一来,总人口可达到14万,这些地方的人都要到我们镇来赶集,所以我们这个镇比较繁华。成了湛江重要的蔬菜基地之一,农副产品交易比较活跃。自改革开放以来到今天,由于这个市场规模比较小,已远远适应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迫切需要一个更大的市场。我们这届领导班子于是决心建设这个市场。
我们最初规划占地200多亩,现在第一期建设只有42.287亩,这些地均为住宅地和荒草地。在规划时,我们已充分考虑到了解决老百姓居住的问题和生活出路的问题。于是我们便决定每征1亩地便给他们经济补偿4万元,另外还无偿留1分地给他们。1分地是个什么概念呢?就是4.4米长乘以15米纵深。现在我们向外公开发售的价格是,每1米(纵深15米)最高卖价1.8万元,最低是1.5万元,这是按着我们投入资金的成本预算来计算的。我们镇政府为你一个搬迁户每亩留1分(4.4米乘15米),按最低售价就是将6.6万元送给了他们。再加上实际征9分地3.6万元,搬迁户每亩便得10.2万元。如果你农民不要这块地也可以呀,我们可在另外的地方再给你批地建房嘛。
关于市场建设的问题,我们政府是没有钱的,现在,我镇党政机关连8月份的工资还没发出来。我们是请外地私人老板来投资开发建设。待地皮卖出和市场盈利后,我们和开发商三七分成,政府占3,老板占7。目前,单是我们镇政府在这个市场已经投入了100多万元。那么,为什么我们明知赔钱还要坚持建市场呢?因为我们这里非常缺乏这样一个市场,如果不建这个市场,我们就不能按着中央的政策很好地开发农村市场。
在征地前,我们首先打报告给县政府、国土局、建委、工商局、财政局、环保局各有关部门,经过他们调查核实后批准,接着,我们又打报告到湛江市,经过市国土局批准,我们才开始工作的。由于这个市场关系到2个管区、4个村庄,我们便成立了市场建设指挥部,由镇4套领导班子,另外抽调20多人组成指挥部。并分别召开村干部及村民代表会议,和村民们签了合同。我们不分昼夜地下去和村民苦口婆心地做工作,但他们就是不理解,我们明明是为百姓们造福,但他们仍用最下流最恶毒的语言来骂我们,这些农民的素质实在是太差了,一点法制观念都没有。我们对拆迁户的补偿问题也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请来县房产局房屋评估所的同志先评估后付钱的,每家每户都列表分类,清清楚楚有据可查。至于补偿标准我就不太清楚了。
许多农民意见很大,到县里、市里告我们的状,县里市里也来查过几次,群众认为拆迁赔偿不能折旧,我们当然不能答应这无理要求。还有对于果树补偿的要求也太苛刻,1棵芒果树每年要求赔偿300至500块钱,20年就是1万元。这简直是在向政府敲诈勒索了……按政策规定,我们已和大多数拆迁户签了合同,第一期规划的22户现已拆迁14户,但其他8户法制观念太淡薄了。
关于我们镇政府强制推倒村民房屋的问题,我们没有强制,但对个别拆迁户,我们先是经过多次动员教育后,如果他们还不服从,我们当然要以大局为重了。但我们的干部到村民的家里做工作时,他们用最下流、最恶劣的语言骂我们的干部,我们都忍了,这些村民是一点法律观念都没有的。后来我们去为买地者划地皮,他们便用脚踩地上的泥水,弄得我们满身都是,严重影响了我们领导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派出所的同志就给他们讲法律,他们不听,还拉掉了我们的帽子,为了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派出所就将他们抓回来教育教育,这很正常嘛。
当我们3名记者刚刚走出镇政府大楼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政府大院,竟然有上百名村民将我们团团围住,争先恐后地向我们告状:
“请查一查他们的实际征地面积到底有多少亩?他们打桩围起的面积就将近300亩,目前由私人老板售出的近100亩。”
“请你们看一看,他们征的地到底是耕地还是荒地?我们说没有用,你们到现场一看便知。”
“请查一查镇政府和私人老板在公证处的合股合同,这是最重要的。”
“请查一查正在建设的电信局、镇教办、国税分局等单位向镇政府的买卖耕地情况和收入去向。”
“请查一查镇政府领导因大吃大喝的巨额欠款情况,单单在镇上,是不是欠三得利酒家20万元,欠私人承包的镇政府酒店15万元,欠罗木聪酒店5万元,欠玉米酒店4万元?还有其他几个酒家,到底欠了多少?政府领导是不是准备拿我们的土地去顶债?”
“请查一查镇政府与迈陈建筑队搞房产出卖时,赚得的400多万元钱到哪里去了?”……
对于农民们向我们提出的这些“过分”请求,考虑到我们作为记者的身份和职责,所以,我们很遗憾地拒绝了他们的请求。因为我们毕竟不是党政部门的监察人员和公检法机关的执法人员。
11月3日3:40时,记者驱车来到徐闻县国土局调查采访。该局钟副局长这样回答说:当初迈陈镇政府准备征地200—300亩建市场,我们不同意,后来他们上报80多亩,并且在我们尚未批准的时候,他们就已经违法动工了,而我们最后研究批复下来的是40多亩。他们上马的这80亩土地有没有耕地,我不敢肯定。镇政府因征地问题和农民发生冲突后,我们派人到现场勘察过,可是他们施工时已将现场破坏了,我们去就是给镇政府“擦屁股”(即处理遗留问题,作者注)。在现场,旁边也确有长期丢荒的土地。
为什么他们上报80多亩,我们只批40多亩呢?就是因为我们考虑到占用耕地问题,至于他们未经批准便把土地征了,那是他们的责任,不是我们的责任。我们先后几次到现场,感觉到我们所批的40多亩土地不是耕地,即使是在征地户每家一二亩或三四亩的土地上有农作物和果树,也是庭园经济而不是耕地。
而县国土局王局长则这样回答说,镇政府和村民矛盾的焦点主要在拆迁补偿问题上,村民多次告状,我去年也曾经去调查过。当然,如果你们记者认为他们占用的是耕地,那也是了镇政府一级欺骗了我们县一级和湛江市一级。我承认,我的工作还不够深入,有一定的官僚因素,但你农民为什么不向我直接投诉呢?另外,你农民乱投诉、瞎告状是要负法律责任的。当然,这80多亩土地肯定是有耕地的,而这个市场是湛江市一级批下来的,已经超出了我们的权限。
11月4日上午10:10时,记者来到湛江市国土局建设用地科采访。该科梁科长这样说道:去年9月份,我们曾去过迈陈,并且召开了各管区干部及群众代表座谈会。我们去的时候在现场没有看到镇政府有占用耕地的现象,他们实际上是不是占用耕地搞建设我不知道,但从他们上报来的材料看不是耕地,因此我批的也不是耕地。至于为什么不是耕地而镇政府还要给农民青苗补偿的问题,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我们不清楚。
该科邓副科长这样说:我觉得,他们镇的干部工作作风有问题,关键是没有处理好和群众的关系问题,至于他们炒卖地皮问题,你想,他们已经投入了那么多钱了,卖出的价钱比原来的多一点,这也是可以理解的嘛。当然,他们如果有意欺骗我们,你在他们上报的市场规划图纸上是看不出来什么问题的。他们上报给我们的就是非耕地,在湛江地区各地的建设用地项目这么多,我们不可能每一宗耕地都到下面去调查啊,你说是么?
就在这篇文章行将截稿之时,又有10余人被镇政府和派出所拘禁关押。